常见问题解答
您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动态»

陕西陇县:多举措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时间:2025-05-30 22:43:49 浏览量:4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记者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市场监管局获悉,陇县今年以来,多举该局通过多种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辖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措开截至11月初,展化妆品已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23例,不良完成全年任务数的监测115%,报告分数均在110分以上,工作高效保质地完成了全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数,陕西在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排名前列。陇县

加强培训,多举提升报告质量。措开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展化妆品医疗机构、不良化妆品经营店、监测美容美发店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适当简化不良反应报告报表格式,提升消费者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积极性。同时,专人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门入户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详细向其讲解化妆品不良反应基础知识、上报程序、报表填写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并对医院、经营单位等上报的报告进行审查、报送,确保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积极对接,拓宽收集渠道。针对辖区医疗机构收集不良反应的信息较长或者患者未带使用过的化妆品来就医,缺少相关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积极与医疗机构对接,由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不良反应报告并形成完善报告,对患者病史治疗情况、患处照片、联系方式、使用产品名称等关键信息做好留存,以便下一步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随访工作。

宣传普及,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全国护肤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向群众发放化妆品安全知识手册,面对面讲解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症状,提高群众对化妆品不良反应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赵英男
产品中心
中心
综合
文化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TEL

020-123456789

邮箱:admin@aa.com
手机:020-123456789
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Copyright © 2002-2017 赛尔康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 辽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辽宁:制发两个“规则“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  福建厦门:保障食品安全 “你送我检”快检进社区  北京石景山开展冬季供暖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福建厦门:1月至10月中旬,通过线下无理由退货14354件  宁夏石嘴山:强化信用赋能 提升监管效能  未遵守GSP规定且逾期不改正 民君医药被罚  安徽滁州:市场主体迁移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  养生馆诱导老人消费10余万元 市场监管所调解助退款  浙江绍兴:围绕“四全”目标 保障药品安全  养生馆诱导老人消费10余万元 市场监管所调解助退款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李桂英:把本职当天职实现人生价值  辽宁:强化人才培养 推进实施首席标准官制度  黑龙江哈尔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北京丰台:开展调料配料等预包装食品专项检查  浙江杭州:深入推进网络电商企业党建工作  通州、武清、廊坊三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  北京丰台开展校园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  湖北秭归:107名市场监管人员下沉社区化解消费纠纷  浙江绍兴:围绕“四全”目标 保障药品安全  浙江杭州:深入推进网络电商企业党建工作  重庆发布预制菜生产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十条》  天津宝坻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陕西部署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无线充电谨防骚扰“邻居”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无线充电谨防骚扰“邻居”  福建召回部分儿童肚兜和儿童口罩  福建福州:市场监管守一线 筑牢疫情防护网  黑龙江哈尔滨:推出“沙盒”监管新模式  新疆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助企纾困  北京海淀:开展医美行业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检查  广西公布2022“铁拳•桂在真打”第二批典型案件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提示:选购电热毯要注意查看电源安全  福建武平:食品快检进校园  山东青岛整治医美行业乱象  聚焦“双11”  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 福建天恩被罚近20万元  厦门公示113名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  江西:免罚轻罚有尺度 监管执法有温度  未遵守GSP规定且逾期不改正 民君医药被罚  浙江台州发出首张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  江苏昆山:全力规范大闸蟹市场秩序  宁夏石嘴山:强化信用赋能 提升监管效能  辽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浙江绍兴:围绕“四全”目标 保障药品安全  北京石景山:开展采暖散热器专项执法检查  黑龙江哈尔滨:推出“沙盒”监管新模式  聚焦“双11”|广西召开“双11”指导会 要求电商排查下架禁限售商品  四川绵阳破获一起通过网络销售“瑶家神药”案  重庆发布预制菜生产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十条》